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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八十三章:米国的建立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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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,地理环境层面的分割线,并不是一直与地缘Z治分割相完全吻合,强势一方,往往会将Z治线,向地缘竞争对象领地中推进一点,或者说控制那些过渡地带。

    比如,典型的案例,就是在气候上,应属“南方”的,位于秦岭与大巴山脉之间的“汉中”地区。

    这个地理上的缓冲地带,在后世省一级行政区的归属,并不是与之气候更为接近的蜀中,而是在我国古代地缘Z治结构中,更据进攻性的shan西。

    后世米国南北方的地缘Z治分割点,人们同样不会陌生,它就是北距纽约200英里的米国s都h盛顿。

    实际上,h盛顿之所以成为米国的Z治中心,本身就是为了平衡南北关系。

    米国的南北问题,并非等到南北战争前夕才出现的,而是在英国殖民初期就已经呈现。

    在米国建国之后,关于“米利坚合众国”的s都应该放在哪里,南、北双方一度争执不下。

    有鉴于此,身为米国国父的h盛顿建议在南、北交汇的波托马克河下游,建设一座全新的城市充当首都{1791年},并将之命名为“哥伦比亚”。

    与美洲其它同样的地名一样,这个名称,是为了纪念哥伦布的贡献。

    在h盛顿去世之后,同样为了纪念他的贡献,刚刚建好的米国s都,又被重新命名为了“h盛顿”。

    不过,“哥伦比亚”之名,也并未被放弃,由于在米国西北,还建制有一个“h盛顿州”,英文名为state of washington。

    为示区别,后世人们所称的米国s都“h盛顿”,全称应为“h盛顿哥伦比亚特区”,英文名为washington D.c.。

    好了,为什么是h盛顿而不是纽约,成为米国地缘Z治分割点的问题,答案将在后面的讲解中逐步揭晓。

    现在,让我们把视线拉回到17世纪初,从源头上探究下,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。

    詹姆斯敦殖民地初建的时间是1607年,但实际上,早在伊丽莎白女王决定以“皇家海盗”的形式,

    从西班牙人手中分一杯羹时,向新大陆进发的英国私掠者们,就已经开始了在米国海岸的探索。

    然而,16世纪80年代的几次尝试,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。

    与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海的成就相比,此时向北美移民尚不够成诱惑力。

    当然,伊丽莎白时代,并非没有在米国留下一点痕迹。

    在征服北美的过程中,英国一开始,视他们即将开拓的北美殖民地,统称为“弗吉尼亚”。

    如果你们知道伊丽莎白一世,除了“海盗女王”的别称以外,还因为终身未嫁,被称之为“chù nǚ女王”。

    即Virgin queen,同时英语中的“尼亚”{nia},是“xx之地”意思的话,

    应该就能够猜到,初探米国的英国航海者,是以“弗吉尼亚”之名,向这位英国大航海事业的支持者致敬。

    只不过,“弗吉尼亚”之名,最终并没有成为整个米国的代名词,而只是成为了一个州。

    1604年,由皇家海盗们主导的,“第一次英西战争”结束。

    英国开始认真考虑,在佛罗里达半岛以北的大西洋岸线,进行战略殖民的问题。

    为此,英国在1606年成立了,负责向北美进行移民开拓的特许公司——弗吉尼亚公司。

    其内部又分为两个D立的操作团队:伦敦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。

    前者的开拓区,被划定在北纬38度与45度之间。

    位置从后世的米加边境,向南一直延伸到h盛顿之南的波托马约克河口;后者则获准在北纬34度与41度之间进行开拓。

    其范围从后世的北卡罗莱纳州南端,向北延伸至纽约。

    通过这几个冰冷的数字,细心的你们应该已经发现了,这两块殖民区之间,有一个重叠的中间区域。

    这样做的目的,是为了形成一种竞争关系。

    在这个区域中,任何一家公司在成功殖民后,就将自动获得周边100英里的土地。

    有趣的是,这个中间区域的两端,恰好是刚才我所确定的米国东部南、北气候分割点。

    米国的经济中心纽约;以及地缘Z治意义上的南北分割点,米国的Z治中心h盛顿。

    如果“普利茅斯公司”与“伦敦公司”当时的这种划分,是米国南、北之争的开端,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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